山野草民
发表于 2016-10-6 16:13:41
车祸猛于虎,皖HYJ712黑色尼桑害人终害己
鸣笛了回到左侧车道后,等我车子靠近又死劲往我这边右侧车道挤,把我挤到了紧急车道上去
大头皮鞋
发表于 2016-10-6 16:18:45
没出事就好
幸福就好
发表于 2016-10-6 16:26:01
开车别斗气。
越雷池
发表于 2016-10-6 16:57:08
任性~~
autumn1989
发表于 2016-10-6 16:59:42
以前的邻居~
北雁南归
发表于 2016-10-6 17:44:24
文明行车。
Wu先生
发表于 2016-10-6 18:02:52
不开斗气车
放飞心情
发表于 2016-10-6 18:18:11
有行车记录仪作为证据可以起诉他。
xj2hzq
发表于 2016-10-6 18:37:17
这个还不见得能构成犯罪
但是可以提交给交警部门 交警会处理的
不能说的秘密
发表于 2016-10-6 18:55:33
这是在济广高速吗?
望江人民122
发表于 2016-10-6 18:57:44
交给交警处理,
海绵
发表于 2016-10-6 19:32:38
不是有行车记录仪么,把录像送给交警队,让他进去蹲半年,这招绝对管用
看看瞧瞧
发表于 2016-10-6 20:05:19
有钱就任性?
为你而醉
发表于 2016-10-6 20:11:43
没素质,马路杀手。。。
天星空
发表于 2016-10-6 20:13:32
危险驾驶罪,可以判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