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望江县凉泉中学发生强奸案的情况说明
本帖最后由 望江县公安局 于 2017-8-7 11:54 编辑关于望江县凉泉中学发生强奸案的情况说明 2017年7月19日14时许,报警人李某某到我局凉泉派出所报警,称其被凉泉中学教师李某红强奸。经初查,2017年7月18日8时许,犯罪嫌疑人李某红(男,43岁,望江县华阳镇人)以暑期补课的名义,将被害人李某某(女,14岁,望江县凉泉乡人)单独带至凉泉中学的教师单人宿舍内,后趁机对被害人李某某实施了强奸行为。接警后,我局刑侦大队迅速介入,并于7月19日17时许在犯罪嫌疑人李某红家中将其成功抓获,并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李某红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同年8月3日,经望江县人民检察院批准,我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李某红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望江县看守所,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望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2017年8月7日
应该严惩,老师中的败类
为人师表做出这样的事天理难容,该严惩!
死人渣,害了小女孩一生都有阴影。
14岁的小孩都动。。。罪过 败类!严惩
及时发布案件情况有助于消除诸多猜测!
心理变态,真的是渣!
暑期补课就是禁不了,这样的人该严惩
该枪杀了,,像这样的事情,,以后让我们这些家长怎么放心把孩子放在学校
及时说明,严肃处理。还事情一个真相,还学生一片净土 衣冠禽兽,严惩!严惩!严惩!
看来是真事呀,昨天在论坛看见贴子还不相信; 我们要求审判的结果公布出来
畜牲,该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