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39450703 发表于 2021-1-27 10:02:34

元月10号5点后在窝甘路费。枫树咀桥远光灯导致行人发生事故续

我的情况就不再说了,元月10号下午案发我报了警,当时在警车没到支前,两车道没有车辆经过,现场没有破坏,交警到时就问问情况,我也如实说了,然后就拍现场事故车的照片,我说了是远光灯照射下导致的事故,警察为何不勘测那逃逸远光灯轮胎印取证,而是判断我全责,要我送伤者去医院?请问各位网友是政府部门的松懈,还是个别机关不做为,打电话问交警处理怎么样,回复是在一个一个的打电话询问,难道路上摄像头是摆设吗?为什么超速其它违规一抓一个准,请问摄像头是为路况还清事实还是某执法单位的盈利模式。望有关部门严查,还弱势群体一个太平,现在不是在万恶的旧社会,为什么上面宣传的好政策到下面就不做为了呢?平台可以屏蔽我也可以踢我出群,但不可能挡住我上访的路

沙莫王子 发表于 2021-1-27 22:05:35

希望交通部严抓远光的驾驶员,

小哪吒 发表于 2021-1-28 00:00:43

一码归一码,你撞了人,你不把人送医院等谁送?

13579举世无双 发表于 2021-1-28 02:24:56

      先稳去,让所有言行都在理智和冷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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