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望江县回龙路污水管网建设及路面改造工程施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江县回龙路污水管网建设及路面改造工程施工(已由 望江县发改委以[2015]8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专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施工图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已齐备,招标人为望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望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皖H2170058号
2.2 项目名称:望江县回龙路污水管网建设及路面改造工程
2.3 建设地点:望江县城
2.4 工程概况:污水收集管道建设、改建沥青砼道路、人行道铺装及交通
标线等(详见施工图纸)。
2.5 项目概算:总投资约450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列示的全部内容
2.7 计划工期: 80 日历天
2.8 招标类别:工程类
2.9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等级: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取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3.3 业绩要求:无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须包含自2014年05月17日到2017年05月17日的时间段)未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中标公示结束后由第一中标候选人提供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