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县医疗保障局不忘初心使命,履职服务大局,确保全县基本医疗红利惠及全民。 一是确保了参保率达标。该局以实施医保民生工程为抓手,建立健全各项贫困人口待遇保障,联合县财政、扶贫、卫健、民政等部门及时出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健康脱贫兜底“351”和“180”等四项民生工程政策。今年,全县新农合参合人数547745人,为贫困人口127525人全额代缴参合费用,贫困人口参保率达100%,其中享受贫困人口综合医保政策人数达86880人。 二是综合医保政策落地。加强“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贫困人口综合医保政策的有效衔接,提高贫困人口医保受益水平。到今年九月底,全县贫困人口住院13842人次,总费用11624.87万元,综合医保支出9753.52元,其中:基本医保支出7209.07万元,大病保险支出1087.88万元,医疗救助1161.59万元。“351”兜底294.98万元,报销比为83.9%。贫困人口门诊就诊162178人次,门诊总费用3777.42万元,综合医保支出3320.43万元,其中基本医保支出2609.12万元、大病保险支出126.53万元、医疗救助232.44万元,“351”兜底50.97万元,“180”累计支出301.37万元,报销比为87.9%。 三是慢性病证应办尽办。做到“四个实行”:实行“零材料”申报。为方便符合医保慢性病条件的贫困人口申报,在系统中已有住院信息且符合医保慢性病目录范围内的病种,直接维护进系统。实行信息共享。与残联系统对接,凡符合精神病类慢性病的直接办理。实行全程代理。由乡镇村(社区)医保经办人员收集贫困人口慢性病证申报材料上报,县局组织专家做到一月一评审,符合条件的及时发证。实行主动筛查。针对部分行动不便又疑似慢性病的贫困人口进行摸底登记,组织专家携带设备进村入户“面对面”“点对点”的鉴定,符合条件的统一办证。至今年9月底,该局累计发放残疾人和慢性病人证12597份,保障贫困人口享受国家的惠民政策。 通过采取各项措施,该县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了切实的保障,已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范围,常见病、慢性病能够在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医疗机构及时诊治,大病、重病也能及时治疗,基本医疗红利惠及全民。(姚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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