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北大教授对拆迁问题看法
沈岿:ZF制度令开发商与公民为敌
“房屋所有权人拿着ZF发的产权证,而开发商在没有征收和补偿的情况下也可以优先从ZF手里拿到拆迁许可证。这样,这两个证其实就有了冲突,前后说法不一致。
前面发了一个产权证,承认了这个权益,后面又给一个拆迁许可,实际上是ZF在制度上给予双方一个对峙的地位。”
蔡定剑:废拆最大阻力是地方ZF
“修改《拆迁条例》最大的阻力就是ZF的利益。这些年经济发展都很快,其中很大一部分是ZF依靠土地财政和拆迁来支持着这种财政。
ZF之外加上开发商现在就是权贵经济,商人通过其他手段影响ZF赚钱,这就是驱动他们采取强制暴力手段拆迁的源泉。”沈岿:国务院要尽快制止抢拆大跃进
“由于新的《拆迁条例》需要有一段时间的酝酿才能成熟,新旧制度转型这段时间已经变成了一些突击拆迁的现象。
所以现在需要国务院尽快下一个命令,比如第一,要保证先补偿后拆迁;第二,拆迁过程当中禁止哪些行为。只有这样一种方式才能杜绝突击拆迁,赶末班车的情况。”王锡锌:公平补偿不能靠官员一口价
“公平合理的补偿绝对不能由官员一口价。现在很多地方通过红头文件提出补偿标准,尽管说市民可以去商量协商,但这种协商讨论基本就是聋子的耳朵——摆设。
怎么办呢?不能由ZF单方面定价,也不能够让被征收人定价,个别被征收人可能漫天要价。剩下的就是通过市场比较法,引入一个中立、外部的第三方做价值评估。”
王锡锌:地方ZF滋生土地腐败
“土地收益的受益方主要是地方ZF,因为中央ZF没有直接关注这一块。
地方,有时候可能是地方ZF的官员,把土地作为最紧缺的资源拿到手里以后,就可以很好地进行寻租,所以权贵结合最多的地方,就是土地的腐败。
土地已成为腐败发生的一个最重要领域,地方ZF就成了土地爷。”
蔡定剑:公众参与能切掉"血拆"源头
“有些公共利益是很模糊的,这个在国外争论不休,这样的行为在国外怎么解决?就是有一个民主程序。
解决拆迁问题的根本要从民主制度上下功夫。在城市在建设规划、设计规划的时候,就要纳入公众参与,这个公众参与最终是要经过议论批准,比如市议会、区议会批准,通过民主形式决定是不是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