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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素心

[望江教育] 一对一补课一小时收费一百五,老湿疯了吧?

 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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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3
发表于 2013-8-5 12: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
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教育系统行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有效遏制有偿家教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关于有偿家教的界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即为从事有偿家教:
1.在住宅内进行教学活动并从中获利的。
2.个人或与他人合伙租用场地进行教学活动并从中获利的。
3.在校外办学机构(群团组织)中从事学科类教学并从中获利的。
4.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他教师或校外办学机构介绍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的。
二、在职教师的范围
全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机构工作人员。
三、禁止有偿家教的规定
1.公办中小学校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备,不得租、借给校外办学机构及个人,供其举办以普通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收费补课。
2.严禁学校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公办中小学校不得以与校外办学机构合作的形式,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双休日进行收费补课。
3.禁止在职教师在家中或在校外租用教室进行有偿家教,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本人或他人组织的有偿家教。不得相互为对方介绍家教生源,不得为校外办学机构或其他人员介绍家教学生。
四、处理办法
凡违反本规定的,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
1.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教育行政部门对当事人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退回违规所得,当事人当年的年终考核不得评为合格或以上等次;扣发3个月或6个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工作津贴,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减半或不得发放;三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并不得聘任高一级岗位,且按照国家工资政策,两年内不予正常晋级。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
2.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和教育教学研究人员从事有偿家教的,除按在职教师处理办法处理外,由主管部门(单位)给予免除职务处理并调离岗位;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除按在职教师处理办法处理外,报请相关部门(单位)按批准权限取消其相应称号;见习期未满的新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学校不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3.学校对教师有偿家教行为管理不力,经查实一年内有两起以上(含两起)有偿家教或者发现有偿家教行为未及时按规定处理的,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年度目标考核不得定为合格以上等次,校长年度考核也不得定为合格以上等次;造成严重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学校主要领导的行政责任。
五、健全禁止有偿家教工作责任制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禁止有偿家教工作,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树立正面典型,探索建立教育、预防和惩治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并不定期对其主管的公办学校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行为进行随机检查。
2.学校是禁止教师有偿家教的主要责任部门,校长是禁止有偿家教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以“禁止有偿家教”为内容,强化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教师作出不从事有偿家教的书面承诺。建立层级管理责任制,校长、中层干部和在职教师应层层签订“禁止有偿家教”责任书,将“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纳入教师聘用合同条款,建立“禁止有偿家教”自查制度,各校要深入开展“三关心”行动,校长要在工余时间,不定期地走访教师家庭。
3.广大教师要加强学习,提高觉悟,充分认识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和崇高性,主动作出承诺,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以实际行动树立人民教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的良好形象。
4.各地、各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充分认识有偿家教的危害性,积极配合和支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禁止有偿家教工作。
六、投诉和举报方式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教师有偿家教”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并针对群众反映的“有偿家教”或“补课”等问题,认真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情况属实的,按照本规定予以及时处理。
举报电话:0556-5513823  5514248

安庆市教育局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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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5 12:4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庆市中小学教师行为“八不准”(试行)

1、不准旷课、私自调课和无教案上课;
2、不准上课前饮酒、在课堂上抽烟和使用手机;
3、不准在上班时间内及工作场所打牌、下棋;
4、不准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5、不准向学生推销任何教辅资料或其他商品;
6、不准索要和收受学生或家长的礼品礼金;
7、不准训斥、羞辱家长;
8、不准违规搞有偿家教和私自在工作日内到外校兼课。
注:“有偿家教":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征得学校同意;不得招收本校本年级学生为家教对象;不得在工作日或利用学校场所设施及资料进行家教。从事有偿家教的教师不得参加各级学科性考试、竞赛命题和担任评委,各县(市、区)、校可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作出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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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5 13:36: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来就沒有实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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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5 18:25: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在论坛只想做看客,不想发表观点,有时候又真的如梗在喉!楼主的“家长说贵,老师说不贵”!是说到点了,你知道一个副高以上教师每年所有收入做分子,课时数做分母一节课值多少钱吗?!凭什么老师大热天给你的孩子一对一辅导?谁叫你把孩子送到老师家哦?所以我一般不会接受单独辅导,如果都答应把24小时全部用上也不够,老师也是人,为什么要牺牲人家休息时间还不愿意付出一点报酬?我单独辅导的都是没有法子推脱的朋友,我是一分钱不要,有时候烟酒都没有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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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5 18:2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天理何在,师德何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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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5 21:50:07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63:}
I love Wangjiang.I live in Wangjiang.I am from Wangjiang.I 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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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5 22:01: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不说 发表于 2013-8-5 18:25
本来在论坛只想做看客,不想发表观点,有时候又真的如梗在喉!楼主的“家长说贵,老师说不贵”!是说到点了 ...

你说的谁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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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9 11:07:2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说 “有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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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9 11: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师王林的话都有人信,更何况补课的老师。
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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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9 11: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不赚钱、大热天的补什么课!既然开价那么多、就说明是有市场的、要不然他也不敢乱开价!既然嫌贵就别补啊、有的是人找他!
我见青山多妩媚、料定青山见我亦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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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0 13:2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知:有偿补课非法,且一对一补课价钱无法接受
求:下一步应该采取什么有效措施?
解1:去望江教育局投诉。
评:错误答案,规定是安庆教育局出的,不关望江的事
解2:去安庆教育局投诉。
评:错误答案,人家出规定只是做做样子,你不必当真
解3:我不参加补课,或者不让孩子参加补课
评:错误答案,现在课堂上教师很多“出工不出力”,学到的很多在补课上
解4:我不参与一对一的补课家教
评:半对,集体补课还是掏钱

结论:此题无解+期望乱像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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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1 13:26: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不说 发表于 2013-8-5 18:25
本来在论坛只想做看客,不想发表观点,有时候又真的如梗在喉!楼主的“家长说贵,老师说不贵”!是说到点了 ...

伦家不是反对补课,是反对有偿补课。有你献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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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1 16: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家长很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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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1 19:57:12 | 显示全部楼层
找我补吧  我只收10分之一  包教包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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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3 00: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祝各位妙语生花才思泉涌见钱眼开拾金不昧者今天晴一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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