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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切繁华落尽后,我心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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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7-23
发表于 2009-8-4 22:47: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安徽合肥
此刻,凌晨两点。无法入睡,打开收音机。调遍所有的频率,只有音乐台还在继续的播放着,戴上耳机。闭上眼睛,时间在刹那间凝固,思绪在黑暗中慢慢游离着。想轩,一直到现在。我竟还那么的想念他,想得差点忘了他已经成了别人的老公,是的。他有了他的家庭,有了他的妻子,他也快有了他们的孩子,他有多么的幸福,而我却还是这样拼命得想他。拼命的想。我们都曾说过,我们会爱对方直到生命的终止。然而,人心却是最软弱,最牢不可靠的,说过那些话,终究我们谁也没有做到。我们的生命没结束,爱情却终止了。
    心理学家荣格曾经说过:“两个人的邂逅就像两个化学物质的接触一般,如果期间发生任何反应,两个人都会因此而改变。”是的。两个人因为相爱才在一起。那么,两个人分开是因为他们不相爱了。轩不爱我了,他再也不会说我是最漂亮的女孩了,尽管我在别人眼里是那么的普通。再也不会跑遍整个音像店。只为我喜欢的一首歌,然后,一遍一遍的放给我听,再也不会每天早上比闹钟还准时的打电话叫我起床上班了、、、、他说只要有他的存在,就会让我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人,而现在,我没能成为最幸福的却成了最孤独的人了。而他却存在着。
    睡觉,喝酒。成了我生活的全部,应该说我的生活只剩下喝酒和睡觉了。我在掩饰自己,不去想生命剩下的时间应该怎样去度过。蔡智恒曾在他的第一次亲密接触中说过,网络里有三种人,而在酒吧里却只有一种人。酒精的挥发使他们变得真实,肆无忌惮。我们在一起高声谈笑、喝酒、骂人、撒酒疯、、、在一起听卡朋特那忧伤的歌。耳边还有人在轻轻呤诗。“我在子夜最后的一丝伤感上/高举起醉得摇摇晃晃的酒杯/却没有勇气去放声朗读那个逝去的岁月/你还会回来吗?/还会回来吗?”你不会回来了,三年这么长的日子最后他在和我分手半年后,和别人结了婚。他和她只认识半年,居然和她结了婚。那我们那美好的三年时光又算得上什么呢?我只有哭。躲在黑暗的角落里,狠狠的哭。
    夏天是恋爱的季节。我和轩的爱情是从夏天开始又以夏天结束。所以我很怕过这个季节,夏天里有我们回忆的东西太多太多了,我不要回忆。我不要去惦记着他的笑,他抽烟的样子,不要去惦记他的吻,他伸手搂着我,叫我老婆的幸福神情。我要选择忘记,我要将这些回忆统统的冻结,然后找一个地方埋藏起来,应该埋藏到北极去。那里有冰川,有长年累积的雪,那些雪一定能将这些不堪回首且痛苦的回忆慢慢融化掉。到那时,我就会将轩忘得干干净净,我的记忆里再也不会有这个人的存在了。
    雨天,一连下了好几天的雨,气象台的小姐说本地区将持续阴雨天气,我想。也许夏天的天气就是这样多雨的。可我讨厌雨,讨厌它淋湿我的头发,践脏我的长裙,你说过。你喜欢看养长头发。穿裙子的女孩。喜欢她们的头发随风飘,喜欢裙子也跟随着飘。而这些我都不曾有。我说过。那你就去找一个留长发,穿裙子的女人做你的老婆吧。你真的去找了真的娶了她,于是。在离开你的日子后我去逛街,去逛整条街的饰品店和服装店,买了你喜欢的那种头花和裙子,我想。等我头发再长长些时就可以用到它们了,还有你喜欢的裙子,尽管我是那么的不习惯穿着它,尽管我穿上让我走起路来是多么的不自在,尽管,我认为我穿裙子的样子像小丑,尽管,我认为我走在大街上,别人看了我一眼,我都认为那是诧异的眼光。只因为我穿了裙子。这些我都做到了,我的头发真的会随风飘了起来,裙子也跟着飘了起来,这些都是为你而做的。可是。亲爱的。你都看不到了。亲爱的,是的。以前,我是这样叫你的,那么,现在。请允许,允许我最后一次这样的叫你。因为从今天起。我就要将你遗忘了。我得把你送给我的东西全扔了,你送的衣服,你送的鞋子,你帮我过第一个生日时送的那块属相玉。还有2001年情人节你送的那张情人电话卡,还有那张欠了费的手机卡,还有,还有那块你从北京带回来的纪念碑,那是你爬上长城的纪念碑,上面的落款是:歪歪爱妞妞。2002年七月八日。那是你和我的昵称,不,应该是曾经的呢称,还有,我们曾经的爱情,夭折的爱情,那曾经你在毛主席面前发誓爱我到永远的爱情。你送我的也只有这些了,扔了,扔了吧!全扔了,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了。还有,你留在我脑子里的记忆也一起扔了吧!统统的扔掉,这样我就不再想你了。
    流星划过的刹那,流下一个漂亮的尾巴,稍纵便悄然消失。就像一个城市,不管它的白天有多么的繁华喧嚣,到了夜晚终究会暗淡下来,我对你的爱。也将会从热烈而变得平淡,明天,明天一切都会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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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4 22:5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合肥
太长了没有人会耐心的看吧
写得还要可以的
与其在悬崖展览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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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5 08:0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台州
写得很好!
支持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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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5 08:3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合肥
本人很有才华.只不过被埋没了.真是可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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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5 10: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南京
楼主跟琼瑶有得一拼
人生最痛苦的事情就是上班时没事干,下班时活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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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5 15: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台州
本人很有才华.只不过被埋没了.真是可惜啊
土匪小新 发表于 2009-8-5 08:31

哈哈,自己把自己给埋没了吧!光说自己行还不行。
得别人说你行,而且说你行的人得行,自己得承认自己行,最后身体得行——哈哈,有这人生四行,想不成功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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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5 15:4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南京
身体得行,应该是行的第一条件
人生最痛苦的事情就是上班时没事干,下班时活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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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6 21:5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合肥
你们所说得我都不行啊
看来我不是才人啊
与其在悬崖展览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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