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县教育局文件 望教[2015]135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印发《望江县听课评课制度》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中长期发展和规划纲要》精神,坚持以课堂为第一阵地,全面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效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局党组研究,在全县推行听课、评课制度。现将《望江听课评课制度》印发给你们,即日起执行。原望教字[2006]137号文件停止执行。 望江县教育局 2015年12月22日 望江县听课评课制度 推进新课程改革,核心是课程实施,关键是课堂教育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创新。为及时掌握课堂教育教学现状,进一步推动课堂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提升课堂教育功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听课要求 1.领导带头听课。 县教育局班子成员,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 县教育局督导、基教、职成、仪电等股室股室负责人,要深入课堂,每人每学期听课不低于20节;责任督学,每人每学期听课不低于40节;县教研室教研员,每人每学期听课不低于60节。 校长、副校长、政教处、校办室等学校负责人,每人每学期听课不低于20节;分管教学科研副校长、教务处、教研室等业务负责人,每人每学期听课不低于40节。 2.丰富听课形式。 推门听课:不事先预约,随时推门进入听课。 预约听课:事先预约,一般带主题进行听课。 集体听课:新教师汇报课,县级、校级或教研组组织的公开课、观摩课、比赛课、研究课等。 外出学习听课等。 3.学校人员听课前,应先自行调好自己的课程,不能因听课而耽误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4.集体听课,教研组长及所在班的班主任、年级部应协助做好听课准备工作,如时间、地点、电教设备、实验器材、学生的准备等。 5.听课时,要提前3—5分钟进教室,不讲话,原则上不走动,关闭通讯工具,如没有特殊情况中途不能离场。 6.要认真做好听课记录。所有听课者均应写听课简评,坚决杜绝“听而不说”现象。 7.授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听课,或有意改变教学内容与形式(如改上习题课、自习课等)。 8.听课要覆盖所有年级和所有学科,小学要覆盖到村小、教学点。 二、评课要求 1.所有听课人员要本着积极探究、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的态度参加评课,认真总结成功的教学模式,并及时在本校、本学区、全县推广。要深刻分析授课教师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帮助、督促授课教师及时修正;共性问题,要深入研究,形成管理制度,以便改进和提高。 2.集体听课,必须评课,并做好评课记录。 3.评课要以课程改革理念和课程标准的要求为指导,从执教者对课标的学习和理解、教材的钻研与把握、学生的关注与了解、教法的选择与应用、学法的指导与训练及现代教学技术的运用等方面,对课堂教学进行全面的评价。评课要立足提升,抓住重点,说在点子上,评在要害处。 4.评课时,执教者先谈自己教学设计思路或介绍授课后的体会,然后由评课者对课堂教学情况作深入讨论分析。评完课后,教研组长应对执教者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指导。 5.校长原则上要任教自己专业的课程,副校长及二级机构负责人必须任教自己专业的课程。学校负责人在听课中应注意发现并提炼典型高效的课堂教学模式,尤其要注意从青年教师中发现新苗、新秀,给予精心指导,促其快速成长。要通过听课评课全面了解各学科教育教学情况,出台相应措施。要重视构建优势学科共同体,帮扶弱势学科去弱变强。 三、考核方式 1.县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相关股室、责任督学、教研员等听课评课材料,每学期结束时送存于县教研室。 2.学校领导听课评课材料存入学校资料室。 3.县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对联系学校听课、评课制度推行负责,将不定期分片组织督查,检查的方式主要为:查阅听课评课记录,开教师代表座谈会或问卷调查。督查结果予以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