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shift 于 2011-1-20 10:50 编辑
正上班呢,一只陌生电话打过来
“你是***吗?”
我说:是啊,你哪位?
“你把**物业办公室电话砸了吧?你要尽快去解决一下。”
我说:“你谁啊?什么意思你?”
“我是城南派出所的,你如果不去解决,我们要传唤你。”
========================================== 更新一下,故事很长,讲起来很罗索,客官愿意看就耐下心来看,不愿意看的,看到这句请……呵呵。公司要放假了,讲完这个故事,准备过几天带着新婚的LD,千千沼沼把家还了,呵呵~~~~~~~~~~~~~~~~草草不端,言归正传 我居住的小区是三年前由一家浙江地产商开发兴建的一期工程,由四幢高层组成。由于楼市飞涨,二期工程在一期楼盘刚刚售馨后,旋即开工,一期二期同属一个小区。二期的开工给一期的居民造成了极大的不便:路面、绿化、安保、休闲等配套设施跟不上,最主要的是二期施工扰民,令我们苦不堪言,多次与开发商交涉,都得不到令人满意的答复。于是去城建部门、去市ZF反映情况,但也石沉大海沓无音讯。 其实我们的做法真的太天真,开发商与ZF是什么关系,都懂的。 由于我们的维权,开发商也算有点良心,做了一些让步:二期完工前,物业费6折收取。就是说本来1.8元/平方的物业费,暂时按1元/标准收取。 今年11月(习惯了,应该叫去年,2010年)二期完工交房了,于是物业一纸通知贴在门口:明年的物业费恢复到1.8元/平方,于年底前缴清,逾期按相关规定收取滞纳金。 一期的居民不干了,你二期刚刚完工,草没种树没活,前门洞开,后门开洞,保安没到岗,小区没探头,围墙没安装周界报警,啥也没有,你收那么贵的物业管理费,不等于是在抢钱吗?? 物业也很牛,而且挺能牛。你不交钱是吧,行啊,我告你。它不是一次性把一期居民全告上,而是一家一家的告。这叫化整为零,各个击破。这下有点惨了,一期基本都是工薪阶层,是草民,哪有时间哪有资本,一时间溃不成军。 所以,敬告各位,跟谁斗都可以,不要跟物业斗,物业是些什么人?黑社会啊,黑白两道通吃。 哥我傻算是傻到家了,砸电话时根本就没想到这一点啊,这不,人民GongAn亲自电话来请了不是…… (待续) ================================================== 物业状告的人中没有我,因为我的物业费要到2011年3月份才到期。 上周六,我去了趟物业办公室,准备领回先前被开发商擅自收取的“外电接入费”,有3000多块钱。(这也是在我们的不懈斗争下才挽救回来的一笔乱收费)。经理不在,一个打杂的老头在值班,我说明来意后,他从抽屉里找出我的领款单,我细细一看,不对啊,怎么只有一千多呢?我问什么回事,老头说把明年的物业费扣除了。 “我物业费要到3月份才交的啊,你现在扣我的合理吗?”对老年人,哥我还是有修养的,一付商量的口气问他。 “这个我不知道,上面规定的,你要么问我们经理。” “经理在哪?” “他今天休息,你要不星期一再来。” 我说我一大早就上班,天黑才回来,你们经理会等我吗? 老头说:“要不我打个电话给他,你跟他说。”我表示同意 电话通了 电话通了 {:soso_e100:}*—……% {:soso_e110:}(*#%%…… {:soso_e109:} ¥#%…… {:soso_e146:}—( %¥# ){:soso_e111:}—+¥#·)*{:soso_e171:}—¥·%—%!{:soso_e155:}!·¥—%#{:soso_e170:} (此处有上千字省略,内容大家也知道,总之经理很难沟通,很吊很吊,吊到最后,话没说完就把电话挂了,我重新打过去,说了两句,挂了,再打,不接,再打,还是不接……,) 魔鬼不一定知道冲动,但冲动一定是魔鬼! 哥我好歹还算是一个有身份的人,单位开会时,主席台上的一侧也有一把椅子是属于我的,头头器重我,手下的人也很听从我。哥一直在心里自我教育、自我批评与自我反省:你是外地人,混到今天不容易,做人不能太CCTV,…… 但我今天把一切都忘了,电话不通,你吊,你抢钱,行,于是电话机先与墙面热烈接触后,再与地面亲密拥抱,最后七荦八素,散落一地。老头吓傻了,呆在那一声不响,我这时却格外镇静,拿出香烟,递了一根给老头,自己点上一根,猛吸一口,整理了一下大衣,扬长而去。 (待续) ==================== 行文至此,微言总版主应该知道了故事的来龙去脉了吧,呵呵。 其实本人应该在此做个检讨,这个故事发生的时间应该要往前挪一周时间,现在一切都搞定了,否则我哪有心思在这开帖。 =============================== 接到自称是城南派出所打来的电话后,我的第一反应就是,这电话会不会是假的,或者说是物业在虚张声势。于是赶紧打开百度,输入“城南派出所+电话号码” 搜索结果令我当时崩溃,果真是吔!那个电话真的是派出所打来的。 冤,想我遵纪守法三十年,开车看到JiaoJing都要绕着走的人,怎么会惹上这等好事呢! 怎么办呢?如果不去,会怎么样呢?再次百度,输入“传唤”―――― 以下内容是扫盲,普及法律知识,版主看到了,别忘了加分哦。 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GongAn机关的证明文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传唤时间一般为8小时,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 8小时?24小时?如果派出所被物业买通,故意叨难我,让我天黑去问讯,岂不是一个晚上不放我出来吗?派出所、看守所、监狱,这些专政的工具,人间的天堂,英雄进去,狗熊出来,虽不见得有《水浒》中的杀威棒和蹲土牢,但开水喝死你,鞋带吊死你的事还是时时耳闻,让人毛骨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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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岁的我,城府不够,还完全没有达到喜怒哀乐而不显于色的高深境界。心里有心思,所以一整天闷闷不乐。下班时间到了,头头敲我的门,从门缝里对我说了句:“走。” “走”的意思就是今晚有个饭局。说真的,我有点不想去,于是随口问了句:“去哪啊?” “还有哪地方?”头头反问 我哦了一声,收拾收拾就下楼,坐进头头的车。我知道要喝酒,所以车也不敢开了。 酒店位于山脚下,三星的,不算太高档,但生意非常之好。单位平时有应酬基本全选这,所以私下里我们戏称这里是定点酒店。 今天的饭局没有外人,就本单位的,连司机,八个人。进了包厢,头头脱下大衣,一屁股坐下,捊起衣袖,冲服务员喊了声:“小妹,倒酒。” 很有派头。 我们喝的虽然是白酒,但用的都是三两的高脚杯。按惯例,第一杯是要全干的,所以服务员倒得浅。我一口而下,操,这酒怎么这么难喝,海之蓝不会是假的吧。而头头却在赞叹:“好,好酒!小妹,全满上!” 又是一杯下肚,脸上有种火辣辣的感觉。然而就在此时,我的头脑突然一片空明,我仿佛一下子把今天所有的事全想明白了。哈哈,多大的事啊,不就是砸了一个电话机吗?又没伤人。何况是物业有错在先,我砸机在后。再说了,屁大的一件小事,案值不过百来块钱的损失,GongAn也会介入吗?GongAn毕竟是淫民的GongAn,而不是物业的GongAn! 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通!想通了,一通百通。于是杯来盏去,觥筹交错,宴酣之乐,非丝非竹,起坐而喧哗者,谁也?我也! ========================== 酒正酣,兴正浓,七分醉意中,但觉得包厢的门被人打开了。只见头头突然从座位上站起来身来,大声道:“哟,领导好!领导好!欢迎POLICE叔叔。” (今天更新到这,有机会再续,谢谢各位捧场。此故事绝对真实,如有雷同,肯定抄袭,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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