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望江县第二届行营钓具杯垂钓比赛 保护环境 人人有责 垃圾带走 文明垂钓 一、主办单位:行营钓具有限公司 二、承办单位:行营钓具望江分店、太湖瑞狮山庄 三、赞助单位:行营钓具 四、协办单位:望江论坛 五、支持媒体:望江论坛 六、竞赛时及间地点:2017年12月16日 瑞狮山庄垂钓园 七、参赛人数:限报60人 八、报名赛事服务费:200元/人(实名报名制,以现金或转账到账为准,不接受口头报名) 九、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2017年11月29日至2017年12月9日;地址:望江三号路行营钓具店。联系方式:电话15855624957,微信:xmk15255691939 十、纪念品及其他:行营钓鱼帽一顶(价值50元) 东岩线一盘(价值100元) 主办方提供竞赛日午餐及用水 (赛事结束进行抽奖仪式) 十一、奖品:第一名:奖金1500+ 行营X12 5.4钓竿一根价值1500元+(奖杯+证书) 第二名:奖金1000+行营X12 4.5钓竿一根价值1360元+(奖杯+证书) 第三名:奖金600+行营X12 3.6钓竿一根价值1260元+(奖杯+证书) 第四名至第六名:奖金400元+行营爆连系列浮漂一套价值270元+证书 第七名至第十名:奖金300元+行营(赢天下)主线一盘价值200元+证书! 第十一至十五名:奖金200元+证书(以上所有奖品不允兑换任何物品) 十二、竞赛项目:3.6对象鱼尾数赛两场,有效鱼鲫鱼,每场六十分钟。 4.5混合鱼重量赛两场,有效鱼:鲫鱼,鲤鱼,草鱼!每场七十分钟。 十三、成绩计算方式:按重量采用倒积分制;4场相加为总成绩。 十四、竞赛日程安排:7:00运动员领取参赛证 7:20抽签、领取纪念品、开幕式 8:00运动员入场 8:30-9:30第一场 10:00-11:00第二场 12:00-13:10第三场 13:40-14:50第四场 15:20颁奖 16:00闭幕 十五、赛事服务费及报名:
赛事服务费:200元人。组委会提供比赛当日的午餐及饮用水,其它交通食宿运动员自理。因故不能参加比赛或因违规被取消比赛资格者,赛事服务费一律不予退还。
十六、举报、申诉:
(一)在比赛过程中运动员(队)对其他运动员(队)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必须符合四个条件:
1.举报者需实名制;
2.向所在赛区的分区裁判长进行举报;
3.提供举报者本人拍摄的视频、照片或相关两人(两队)以上人证等证据;
4.违规现象发生15分钟以内。
(二)比赛中运动员(队)对本人(队)成绩统计有异议,运动员(队)应在15分钟以内向总裁判长进行申诉,总裁判长的判罚为最终判罚。
(三)参赛运动员如对裁判委员会的裁决有异议,可在比赛成绩公布后1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费1000元人民币(若胜诉则费用全部退还)。
十七、免责声明:
凡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十八、其他事宜:
赛事活动中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赛事组委会有权缩短或调整比赛时间。
十九、解释权:
本规程由赛事组委会负责解释。
竞赛规则
本规则为淡水池钓比赛通用规则,以赛前总裁判长宣布为准。
一、运动员违规处罚分为:
(一)警告(出示黄牌):
(二)积分赛制加罚积分3分,其它赛制罚减3尾或罚减1Kg;
(三)取消比赛资格(出示红牌);
二、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情节较轻,未造成影响成绩结果或比赛正常进行,听从裁判劝阻并及时改正的,应给予黄牌警告。
(一)钓箱(或其它钓具)应按钓位线的指示摆放,边沿不得超过池壁,支杆架的方向应对准钓位线箭头的方向。
(二)竿包及护包(或其它钓具)放在指定位置,运动员的参赛卡放在竿包或渔护包上。
(三)钓箱的长度、宽度和高度均不得大于80厘米、60厘米和50厘米;渔护口最长边直径不得大于60厘米,比赛时入水深度不得小于30厘米;抄网头最长边直径不得大于60厘米,抄网总长度不得大于360厘米。
(四)赛前非效验钓组时间,不允许任何钓组入水。
(五)运动员必须独立完成赛前准备(进入钓位、组装钓组、调制饵料)和垂钓过程。
(六)运动员必须手持竿把垂钓。手竿的抛竿方法必须是:竿尖在前、竿尖由下往上、由后往前的运动。 (七)中鱼后,鱼串离本垂钓区,应尽快将鱼溜回,不得影响其他运动员比赛。
(八)比赛期间运动员必须在自己钓位,有事离开钓位时,须经裁判同意。
(九)自备饵料严禁使用虫饵、活饵、拟饵、拉拉糊、果冻、麻团、散炮以及有毒有害的物质和添加剂等;比赛时饵料只能直接粘接着在钩上;任何时间不允许用手抛或器具打窝。
(十)比赛期间不得大声喧哗。
(十一)比赛结束口令下达后,未入护的鱼无效。PK赛压哨鱼必须解鱼入护,禁止强行入护。若强行入护:尾数赛计量时需扣除强行入护的尾数;重量赛需减去所有入护鱼的最大一尾重量。
(十二)比赛结束,未计量前,运动员不得故意拎动渔护,必须在钓位上等待裁判员的计量,严禁随意走动,围观计量。
(十四)比赛结束后,未将本钓位清理干净;不得故意向赛池内丢饵料及任何物品。
(十五)运动员不得有针对技术官员、其他运动员、观众或其他人员使用侮辱性行为。 (十六)赛事组织委员会如发放服装及钓具,并要求和穿戴使用,运动员必须遵守。
(十七)比赛间隙和比赛结束后,无故不配合接受赛后进行的现场媒体采访者。
(十八)运动员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保护鱼、水资源和环境、遵守赛事制度、听从裁判员的指挥。
四、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红牌取消本次比赛资格的处罚 (一)任何时间不允许毁窝。
(二)任何时间不允许锚鱼。
(三)所有渔获必须计量,不得将渔获倒掉。
(四)在赛事活动中不允许有故意换人、换位和换卡等弄虚作假行为。
望江县行营钓具 最终解释权归安庆市望江县雷阳路行营钓具公司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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