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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料] 望江县中医院某科室集体收取回扣款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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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9-29
发表于 2020-9-29 16:55: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安徽
本帖最后由 慎言 于 2020-9-29 23:07 编辑

中国裁判文书网(2020)皖08刑终194号:
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 ... 8b68381ac44003c0dd9

1.png 原判认定:一、贪污事实
2012年至2019年,被告人赵兴隆在担任望江县中医医院放射科负责人和主管技师期间,利用其上夜班和管理放射科激光胶片的职务便利,先后46次窃取望江县中医医院价值818950元激光胶片。其中大胶片(规格为14×17500张/件)37件,价值319000元,小胶片(规格为10×12750张/件)59件,价值499950元,并以低价卖给张某(合肥秦某商贸有限公司实际经营人),非法获利420900元;另外,赵兴隆利用职务便利,以虚开维修发票并报销方式非法占有公款4000元。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822950元。具体事实如下:
1.2012年2月份的一天,被告人赵兴隆窃取其从医院仓库领取的1件大胶片(价值8950元)和1件小胶片(价值9300元),以每件胶片50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2012年3月14日,张某安排黄某2(张某前妻)向赵兴隆建行账户转账支付10000元。
2.2012年9月份的一天,被告人赵兴隆窃取其从医院仓库领取的1件大胶片(价值8950元)和1件小胶片(价值9300元),以每件胶片5000元价格卖给张某,2012年9月12日,张某安排黄某2向赵兴隆建行账户转账支付9500元(本次少支付500元货款)。
3.2012年12月份的一天,被告人赵兴隆窃取其从医院仓库领取的1件大胶片(价值8950元)和1件小胶片(价值9300元),以每件胶片50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2012年12月31日,张某安排黄某2向赵兴隆建行账户转账支付10000元。
4.2013年1月份的一天,被告人赵兴隆窃取其从医院仓库领取的1件大胶片(价值8950元)和1件小胶片(价值9300元),以每件胶片50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2013年1月29日,张某安排黄某2向赵兴隆建行账户转账支付10000元。
5.2013年3月份的一天,被告人赵兴隆窃取其从医院仓库领取的2件大胶片(价值17900元),以每件胶片50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2013年4月16日,张某安排黄某2向赵兴隆建行账户转账支付10000元。
6.2013年4月份的一天,被告人赵兴隆窃取其从医院仓库领取的1件大胶片(价值8950元)和1件小胶片(价值9300元),以每件胶片45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2013年5月4日,张某安排黄某2向赵兴隆建行账户转账支付9000元。
7.2013年6月份的一天,被告人赵兴隆窃取其从医院仓库领取的2件小胶片(价值18600元),以每件胶片45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2013年6月27日,张某安排黄某2向赵兴隆建行账户转账支付9000元。
8.2013年8月份的一天,被告人赵兴隆窃取其从医院仓库领取的2件大胶片(价值17900元),以每件胶片45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2013年9月2日,张某安排黄某2向赵兴隆建行账户转账支付9000元。
9.2013年10月份的一天,被告人赵兴隆窃取其从医院仓库领取的1件大胶片(价值8950元)和1件小胶片(价值9300元),以每件胶片45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2013年11月12日,张某安排黄某2向赵兴隆建行账户转账支付9000元。
10.2013年12月份的一天,被告人赵兴隆窃取其从医院仓库领取的2件大胶片(价值17900元),以每件胶片45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2013年12月23日,张某安排黄某2向赵兴隆建行账户转账支付9000元。
11.2014年3月份的一天,被告人赵兴隆窃取其从医院仓库领取的2件小胶片(价值18600元),以每件胶片45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2014年3月份的一天,张某在望江县城一家饭店支付赵兴隆9000元。
12.2014年5月份的一天,被告人赵兴隆窃取其从医院仓库领取的2件小胶片(价值18600元),以每件胶片45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2014年5月13日,张某向赵兴隆建行卡转账支付9000元。
13.2014年7月份的一天,被告人赵兴隆窃取其从医院仓库领取的2件大胶片(价值17900元),以每件胶片4500元价格卖给张某,2014年7月15日,张某向赵兴隆建行账户转账支付9000元。
14.2014年9月份的一天,被告人赵兴隆窃取其从医院仓库领取的2件小胶片(价值18600元),以每件胶片45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2014年9月30日,张某安排黄某2委托其同学许某向赵兴隆建行账户转账支付9000元。
15.2014年10月份的一天,被告人赵兴隆窃取其从医院仓库领取的2件小胶片(价值18600元),以每件胶片45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2014年10月29日,张某安排黄某2向赵兴隆建行账户转账支付9000元。
16.2015年1月份的一天,被告人赵兴隆窃取其从医院仓库领取的2件大胶片(价值17900元),以每件胶片50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2015年1月份的一天,张某在望江县城一家饭店支付赵兴隆10000元。
17.2015年4月份的一天,被告人赵兴隆窃取其从医院仓库领取的1件大胶片(价值8950元),2件小胶片(价值18600元),以每件胶片50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2015年4月24日,张某安排黄某2向赵兴隆建行账户转账支付15000元。
18.2015年5月份的一天,被告人赵兴隆窃取其从医院仓库领取的1件大胶片(价值8950元)和1件小胶片(价值9300元),以每件胶片50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2015年5月28日,张某安排黄某2委托其同学许某向赵兴隆建行账户转账支付10000元。
19.2015年6月份的一天,被告人赵兴隆窃取其从医院仓库领取的1件大胶片(价值8950元)和1件小胶片(价值9300元),以每件胶片50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2015年8月7日,张某安排黄某2向赵兴隆建行账户转账支付10000元。
20.2015年8月份的一天,被告人赵兴隆窃取其从医院仓库领取的2件大胶片(价值17900元)和1件小胶片(价值9300元),以每件胶片50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2015年9月23日,张某安排黄某2向赵兴隆建行账户转账支付15000元。
21-22.2015年10月份的一天,被告人赵兴隆窃取其从医院仓库领取的1件大胶片(价值8950元)和1件小胶片(价值9300元),2015年11月份的一天,赵兴隆窃取其从仓库领取的1件大胶片(价值8950元)和1件小胶片(价值9300元),以上两次赵兴隆共窃取2件大胶片、2件小胶片,以每件50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2015年12月9日,张某安排黄某2向赵兴隆建行账户转账支付20000元。
23.2015年12月份的一天,被告人赵兴隆窃取其从医院仓库领取的1件大胶片(价值8950元)和1件小胶片(价值9300元),2015年12月张某到望江出差,在望江县城一家饭店门口支付赵兴隆10000元。
24.2016年1月份的一天,被告人赵兴隆窃取其从医院仓库领取的2件小胶片(价值18600元),以每件50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2016年2月22日,张某安排黄某2向赵兴隆建行账户转账支付10000元。
25.2016年3月份的一天,被告人赵兴隆窃取其从医院仓库领取的2件大胶片(价值17900元)和2件小胶片(价值18600元),以每件50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2016年4月28日,张某向赵兴隆建行账户转账支付14000元;2016年8月30日,张某向赵兴隆建行账户转账支付6000元。
26.2016年4月份的一天,被告人赵兴隆窃取其从医院仓库领取的1件小胶片(价值9300元),以45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2016年5月12日,张某安排黄某2向赵兴隆建行账户转账支付4500元。
27.2016年5月份的一天,被告人赵兴隆窃取其从医院仓库领取的1件大胶片(价值8950元)和1件小胶片(价值9300元),以每件45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2016年6月13日,张某安排黄某2向赵兴隆建行账户转账支付9000元。
28.2016年6月份的一天,被告人赵兴隆窃取其从医院仓库领取的2件小胶片(价值18600元),以每件45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2016年7月25日,张某安排其公司员工王某1向赵兴隆建行账户转账支付9000元。
29.2016年11月份的一天,被告人赵兴隆窃取其从医院仓库领取的1件小胶片(价值9300元),赵兴隆以45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2016年12月5日,张某安排黄某2向赵兴隆建行账户转账支付4500元。
30.2016年12月份的一天,被告人赵兴隆窃取其从医院仓库领取的1件小胶片(价值9300元),赵兴隆以45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2016年12月20日,张某安排黄某2委托其同学许某向赵兴隆建行账户转账支付4500元。
31.2016年12月份的一天,被告人赵兴隆窃取其从医院仓库领取的1件大胶片(价值8950元),以45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2017年1月4日,张某安排黄某2向赵兴隆母亲郜某农行账户转账支付4500元。
32.2017年2月份的一天,被告人赵兴隆窃取其从医院仓库领取的1件大胶片(价值7600元)和2件小胶片(价值14700元),以每件38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2017年2月10日,张某安排黄某2向赵兴隆母亲郜某农行账户转账支付11400元。
33.2017年3月初,被告人赵兴隆窃取其从医院仓库领取的1件小胶片(价值7350元),赵兴隆以3800元的价格将这件小胶片卖给了张某,2017年3月6日,张某安排黄某2向赵兴隆母亲郜某农行账户转账支付3800元。
34.2017年3月份的一天,被告人赵兴隆窃取其从医院仓库领取的1件大胶片(价值7600元)和1件小胶片(价值7350元),以每件38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2017年3月31日,张某安排黄某2向赵兴隆母亲郜某农行账户转账支付7600元。
35.2017年4月份的一天,被告人赵兴隆窃取其从医院仓库领取的2件小胶片(价值14700元),以每件38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2017年4月27日,张某安排黄某2向赵兴隆母亲郜某农行账户转账支付7600元。
36.2017年5月份的一天,被告人赵兴隆窃取其从医院仓库领取的1件大胶片(价值7600元)和2件小胶片(价值14700元),以每件38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2017年6月6日,张某安排黄某2向赵兴隆母亲郜某农行账户转账支付11400元。
37.2017年6月份的一天,被告人赵兴隆窃取其从医院仓库领取的2件小胶片(价值14700元),以每件38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2017年7月10日,张某安排黄某2向赵兴隆母亲郜某农行账户转账支付7600元。
38.2017年7月份的一天,被告人赵兴隆窃取其从医院仓库领取的1件大胶片(价值7600元)和1件小胶片(价值7350元),以每件38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2017年8月份的一天,张某在望江县城一家饭店,支付赵兴隆7600元。
39.2017年8月份的一天,被告人赵兴隆窃取其从医院仓库领取的1件大胶片(价值7600元)和4件小胶片(价值29400元),以每件38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2017年9月25日,张某安排黄某2向赵兴隆母亲郜某农行卡转账支付11400元;2017年10月16日,张某安排黄某2向赵兴隆母亲郜某农行账户转账支付7600元。
40.2017年11月份的一天,被告人赵兴隆窃取其从医院仓库领取的1件大胶片(价值7600元)和1件小胶片(价值7350元),以每件38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2017年12月8日,张某安排黄某2向赵兴隆母亲郜某农行账户转账支付7600元。
41-42.2018年2月份,被告人赵兴隆窃取其从医院仓库领取的1件大胶片(价值7600元)和1件小胶片(价值7350元),以每件38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2018年3月份的一天,被告人赵兴隆窃取其从医院仓库领取的1件大胶片(价值7600元)和2件小胶片(价值14700元),以每件38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2018年3月12日,张某安排黄某2向赵兴隆母亲郜某农行账户转账支付18000元(少付1000元)。
43.2018年4月份的一天,被告人赵兴隆窃取其从医院仓库领取的1件大胶片(价值7600元)和2件小胶片(价值14700元),以每件34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2018年5月3日,张某安排黄某2委托其同学许某向赵兴隆母亲郜某农行卡转账支付10200元。
44.2018年7月份的一天,被告人赵兴隆窃取其从医院仓库领取的2件小胶片(价值14700元),以每件34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2018年10月9日,张某安排其公司员工姚某通过微信转账支付赵兴隆6800元。
45.2018年10月份的一天,被告人赵兴隆窃取其从医院仓库领取的1件小胶片(价值7350元)及部分零散的小胶片,以34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2018年11月7日,张某安排其公司员工姚某通过微信转账支付赵兴隆3400元。
46.2018年10月份的一天,被告人赵兴隆窃取了望江县中医医院放射科1件小胶片(价值7350元)卖给张某,2019年1月29日,张某安排其公司员工姚某通过微信转账支付赵兴隆3400元。
47.2012年3月份的一天,被告人赵兴隆找到承接望江县中医医院电脑和网络维修业务的望江县创意电脑经营部经营者郑某,让郑某以望江县创意电脑经营部的名义虚开一张4000元的CT机维修发票,赵兴隆将发票拿到望江县中医医院按程序报账,将报销的4000元据为己有。
2.png

3.png

4.png



6次共计17000元,赵兴隆均予以收受。(赵兴隆收到以上好处费后,将其中3100元,分别分给放射科曹某800元、王某2500元、何某500元、方某500元、程某800元)。
2012年8月至2018年8月,赵兴隆共收受张某送给的胶片回扣款97150元(赵兴隆将其中的19800元,分给放射科曹某4200元、王某24200元、何某4200元、方某4200元、程某2200元、金某800元),以科室聚餐名义向张某索要1000元。

2020年1月,被告人赵兴隆的家属为其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669450元。曹某退缴违法所得5000元,何某退缴违法所得4700元,方某退缴违法所得4700元,金某退缴违法所得800元,王某2退缴违法所得4700元,程某退缴违法所得3000元,共计人民币692350元,以上款项均由望江县监察委扣押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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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9 17:25: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这就是中国这块土地物产特色,一腐败,二汉奸。当然也只能算是伴生的野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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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9 17:37: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我也是佩服,偷了这么长时间的胶片,居然也没人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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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9 18:36: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
去年的事了,早就不是新闻了。
我是一个望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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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9 18:38: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
虔诚无语 发表于 2020-9-29 17:37
我也是佩服,偷了这么长时间的胶片,居然也没人发现。

一窝老鼠。
聪明还没绝顶,半夜特别清醒.吃喝嫖赌不全,坑蒙拐骗不精.喜欢摩托旅行,偶尔玩下摄影.广交各界朋友.男女老少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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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水寒烟 发表于 2020-09-29 17:25
这就是中国这块土地物产特色,一腐败,二汉奸。当然也只能算是伴生的野草。

说对了一半,腐败是哪里都有,但汉奸真的是只有中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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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猫又猫道,鼠有鼠道。恳请青天大老爷还望江一片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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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9 19:36: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
太假了吧,偷了这么多年才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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窝案!经不起诱惑,止不住贪婪!
做一个有良心的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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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是应该发展的,可经济中的迷惘就会迷失自己。
莫认真亦不可不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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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好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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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监守自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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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的冰山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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