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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 09: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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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安徽省安庆市 电信
南方大观察
09-30 17:13优质创作者
【南方+9月30日讯】据日本媒体报道,当地时间30日,围绕东京电力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福岛县内的居民和避难者等约3700人向国家和东京电力要求赔偿损失等诉讼的终审,在仙台高等法院举行。仙台高等法院作出判决,认定了国家和东京电力的责任,并要求赔偿原告10亿日元(合约6400万人民币),约为一审判决的2倍。该判决成为日本首个高等法院判决的国家担责案例 。
据了解, 2017年10月福岛地方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裁决国家和东京电力向福岛核电站受害人约2900人,支付总额约5亿日元。据仙台高等法院上田哲审判长介绍,于2018年10月,日本仙台高等法院开始受理福岛地方法院的一审判决,并称引发事故的海啸的可预见性成为原被告争论的焦点。
据报道,东京电力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受害的福岛县内居民和避难者等约300人,作为原告,认为依据2002年7月公布的检测福岛县附近海域海啸地震发生可能性的“长期评价”,当时国家预测到海啸并指示东京电力采取安全措施的话,就能阻止事故的发生,并要求国家和东京电力赔偿损失约280亿日元。但国家和东京电力作为被告认为,由于长期评价的可信度较低,因此无法预见海啸发生,也没有必要支付超过赔偿额的金额。
福岛地方法院的判决承认了原告对海啸的预见可能性的主张,并命令东电和国家支付共计约5亿日元。另一方面,原告居住的土地的放射线量降低到事故前的水平的恢复原状请求,原告中居住困难区域等的40人要求 “丧失故乡”的抚慰金不予认可,原告和被告也提出了上诉。
据原告辩护团称,在此前围绕核电站事故的集体诉讼中,国家对被告的13个诉讼作出了地方法院判决。其中7个地方法院承认海啸预见的可能性, 6个地方法院国家虽然承认海啸预见的可能性,但以国家指示东京电力作出安全对策也无法阻止事故发生为由,认为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地方法院判决依据各不相同,高等法院的判决备受关注。
围绕东京电力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日本最高法院最终判决国家责任。据日本媒体称,这是在日本全国30多件集体诉讼中,首个由最高法院判决国家担责的法律案例,这有可能会影响到各地的诉讼。
校对:居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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