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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20 19: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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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安徽省宿州市 电信
7月13日,长岭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刘某某涉嫌非法买卖自己的银行卡从事“跑分”,累计流水达22万余元。获取信息后,民警立即开展线索梳理,调查走访,很快锁定违法人员刘某某,民警依法传唤其到所接受进一步调查。经查,2023年5月14日,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望江县某一宾馆内,刘某某在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进行“跑分”,从事为网络赌博充值提供转账等违法犯罪情况下,仍然买卖、出租自己名下三张银行卡为别人转账,累计进账流水高达22万余元,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非法买卖、出租银行账户。经审讯,违法人员刘某某对买卖、出租自己银行卡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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